关于补领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本科以上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02.04.2015 16:1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证书领取时间
2015年4月每周二、周四上午9:00―11:30。
二、证书领取地点
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
三、注意事项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本人亲自领取,领取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与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23082152、23082156
2015年4月2日
天津市司法局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2.04.201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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