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印发“七五”普法规划

12.07.2016  12:08

  近日,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指出,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规划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要坚持 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 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区县等法治创建活动。要推 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 新,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