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海绵城市建设专题研讨会议

24.07.2015  16:53

 

 

7月22日,我市召开海绵城市建设专题研讨议,海林副市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华港主任传达了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要求,并就海绵城市建设的思路措施作了部署。会上,市政院介绍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案例分析,中新生态城、河东区桥园、东丽区金钟示范镇就海绵城市建设经验与探索分别做了交流。我委郑嘉轩副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容园林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务局、各区县政府、中新生态城管委会负责同志,各区县规划(分)局、建委主要负责同志,市规划院、市政院、建院、铁三院等设计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各相关委局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全新任务,需要从规划、标准、组织等多方面深入探索;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规划、建设、交通、市容园林、水务等多个领域,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创新工作、形成合力、整体推动。

华港主任要求从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保障海绵城市建设快步有序实施。

一是落实建设项目。针对新区旧区、城市城镇和平原山区等不同条件,结合我市土壤渗透系数低、地下水位高、滨海地区含盐量高等特点,研究排定建设试点项目,在重点开发区域围绕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公园绿地、市政设施、水系湿地、工业园区等,建设示范工程。

二是强化建设管控。搭建完善的建设管控模式,编制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意见和专项规划,完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把建设指标分解到开发地块,把建设要求纳入“两证一书”、施工图审查、开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环节;建立低影响开发控制和雨水调蓄利用的建设管理制度。

三是健全标准体系。研究完善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发展理念、主攻方向、技术应用等思路,为建设海绵城市提供科技支撑。编制好《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天津市雨水综合利用及低影响开发设施构造图集》、《海绵城市施工图审查要点》等系列技术法规,构建适应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技术标准体系。

四是完善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建设运行,加强政策研究储备,研究对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投入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