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检查局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平台作用 积极加强平台信息维护

03.03.2017  17:04

                           

按照市政府和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和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工作部署,市财政局检查局进一步加强平台信息维护工作,主动接受上级法制部门和群众监督,并以此为依托,努力提升财政检查质效。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干部法治意识。在总结上年度平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专门科室专职负责执法平台维护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引导全体检查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法治思维,进而夯实基础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确保财政检查工作扛得住风险、经得起检验。

二是积极沟通,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经常、主动与市财政局监督部门和法制部门沟通,第一时间掌握最新部署和政策要求,遇到问题及时请示解决,确保检查时间、执法人员资格、文书格式、检查内容等行政执法检查信息符合要求。

三是完善机制,实现平台制度化管理。将执法监督平台同财政检查的计划、实施、审理复核、处理处罚、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一并梳理归纳,重新修订了《财政检查工作规程》,在为财政检查业务工作提供了一套系统、完整、统一的内部执法程序参考的同时,将执法监督平台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严格把关,及时上传信息数据。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扩大上传执法监督平台的信息范围,2016年共计梳理上传执法信息268条,涉及单位39户。其中:文化专项检查信息83条,涉及单位15户;财政专项检查信息31条,涉及单位5户;会计信息质量及延伸检查信息37条,涉及单位5户;会计师事务所及延伸检查信息117条,涉及单位1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