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批准牺牲消防员陈帅为“革命烈士”

03.06.2016  15:15

天津消防网讯   5月31日下午5时45分,江苏启东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发生爆炸,启东消防大队副大队长陈帅主动请缨处置火警,现场突发爆炸英勇牺牲。6月1日,公安部政治部批准陈帅同志为“革命烈士”。江苏省公安厅为陈帅烈士追记二等功,并追授“消防勇士”称号,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党委追认陈帅烈士为“优秀共产党员”。

2日上午10时,南通启东市殡仪馆举行陈帅烈士追悼会。洁白的花圈环绕告别厅四周,两侧黑底白字的挽联“英雄浩气千秋在,烈士忠魂万古存”,层层素雅的鲜花簇拥下,陈帅的遗体安卧其中。陈帅的同事、亲友以及更多素不相识的市民,共计千余人前来为他送行。

他是“逆行英雄”。2016年5月31日18时许,陈帅同志在处置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冒烟事故过程中,进入三楼侦察、组织疏散人员时,仓库内存放的锂电池发生无征兆突发爆炸,陈帅同志英勇负伤,经启东市人民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21时56分壮烈牺牲,年仅31岁。

爆炸事故发生的那一刻,他三岁的儿子还在满心欢喜地憧憬着第二天的节日,就在当天下午下班前,他刚刚和妻子张南燕通过电话,儿子在那头稚嫩地叫着爸爸:“明天是六一儿童节,爸爸你能回来陪我过节么?”“爸爸明天一定回来陪你过节,爸爸还给你准备了礼物。”陈帅向儿子许下的承诺,是他和妻儿最后的诀别。

如果不是他处置得好,很可能发生再次爆炸,后果会更加严重。”在陈帅的遗像前三鞠躬后,启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副指导员段岗昌眼眶通红,“好兄弟,虽然在不同的岗位,但我们经历了同一个战场,你是好样的,我们不会忘记你。

陈帅与妻子张南燕都是南通消防警官,夫妻俩从结婚一开始就聚少离多,“既然我们选择了从事消防工作,就得有人为了事业作出牺牲。”陈帅不止一次和妻子这么说过。结婚4年来,夫妻俩很少一起出去吃饭逛街,就连结婚,陈帅也只请了3天的假。现在,他们有着一个3岁的儿子,而张南燕已经怀上了第二个孩子,还不满三个月。同是军人的张南燕心里虽有遗憾,但从不曾和陈帅抱怨,始终在背后默默支持着丈夫的工作。陈帅同志几乎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面对妻儿,他说:“我欠你的太多了,下辈子我一定会好好补偿。

陈帅,男,汉族,江苏东海人,1985年1月出生,2003年9月入伍,2005年12月入党,2010年6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生前系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南通支队启东大队副大队长,武警少校警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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