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进一步加强职工技术创新工作 积极推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11.01.2016  10:27
来源:    科技部

  2014年,全国总工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8号)和《贯彻落实国办8号文件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重点任务》的要求,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指导各级工会,广泛深入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活动和素质提升活动,动员广大职工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国家贡献力量。
  一是广泛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活动,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围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各级工会深入实施以推动技术创新为主题,以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为重点的职工技术创新活动,引导和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五小”活动,在技术创新的实践中发挥聪明才智,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上多出成果。据统计,截至2014年9月底,全国职工提合理化建议1213万件,实施率59.2%;职工获得专利9.7万项、总结推广先进操作法17.5万项,均超过去年同期。
  二是深入开展职工技能提升活动,大力提高职工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大力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积极引导企业把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作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任务,加快培养适应技术创新要求的职工队伍。各级工会广泛开展了岗位练兵、技术比赛、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师徒帮教等活动,进一步调动了职工学技术、练技能的积极性,提高了职工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今年,全总与人社部等5部委联合主办了第六届全国数控大赛;与民政部、人社部联合开展了孤残儿童护理员、矫形器师技能竞赛;指导全国产业工会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开展43个行业81个工种的职工技能竞赛;开展岗位练兵的企业达46.1万家,技能人才师徒结对73.7万对;截至目前,全国共建立了130个职工技能实训基地。
  三是积极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带动更多的职工参与技术创新。一年来,各级工会紧紧围绕企业技术创新,积极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有效激发了广大职工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据统计,目前全国有29个省(区、市)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共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7.4万个。2014年开展选树技能带头人活动的企业达14.9万个,有两名劳模创新工作室带头人领衔的技术创新成果,荣获了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14年11月,全国总工会在江苏常州召开全国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推进会,命名了97个全国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
  四是表彰和选树一线创新人才和创新成果,营造良好氛围。良好的创新氛围是职工技术创新的重要保证。各级工会加大对优秀技术创新人才和创新成果的表彰和奖励力度,不断完善鼓励职工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积极开展选树“首席员工”、“金牌工人”,评选“能工巧匠”、“创新能手”等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尊重科学、崇尚技能、大胆创新的良好氛围,努力培育有利于职工技术创新的企业文化,充分调动职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截至2014年9月底,各地开展选树技能带头人活动的达14.9万家,共选树“首席技师”、“首席员工”、“金牌工人”等技能带头人53.2万人。技能人才师徒结对73.7万对。一些省市和企业还相继制订了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励办法,着重在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向关键技术岗位技能人才倾斜,畅通了企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
  2015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办8号文件精神,推动职工技术创新和素质提升活动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积极推动万众创新,使更多的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涌现出来,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国家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大力开展创新发展劳动竞赛。贯彻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针对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和技术瓶颈、企业生产经营的难点问题和生产技术的关键环节,组织职工以开发新品、开拓市场、提高质量、挖潜提效、增收节支、安全环保、提升素质为主要内容,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交流、发明创造等多种形式的技术创新活动,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开发,引导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创新,在推动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上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建设一支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职工队伍。制定在推动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中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的指导意见。加强职工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协助政府和企业开展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培训;认真落实财政部等11部委下发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监督企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和60%以上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开展争创创新示范岗、争当创新能手活动,加大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工作力度,总结各地开展创建劳模工作室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加强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切实加强对各地和各产业工会开展技能比赛和创新成果评选的指导,明年全总将联合科技部、人社部、工信部等部委共同举办第五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开展中高级技能人才培训交流和技能展示活动,充分发挥劳模和高技能人才在推动技术创新和提高职工技能水平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