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受理投诉1036件 家电问题多手机占半数

09.07.2015  13:10

   天津北方网讯: 3月,市民冯先生在中国移动领先经销处购买一部969元的红米NOTE手机,使用至第12天,出现接听过程中突然断线、来电无法接通等故障,当他向销售商提出退换货要求时,却被销售者以小米品牌内部规定只能维修不能换货,以及手机外观有划痕为由拒绝。昨日,记者从市消协获悉,上半年共接待消费者电话咨询4607人次,受理投诉1036件,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排在首位,手机投诉为其中的热点。

  消协介入消费者换新机

  冯先生随后向本市消协投诉。经调查,手机主板确实有质量问题,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销售者理应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新手机,且重新计算手机的三包有效期。最终,销售者免费为冯先生更换了一部新手机。

  上半年,家电类投诉共250件,手机投诉130件,占52%。主要表现是消费者购买手机时,销售人员隐瞒手机的真实情况,误导消费。

  家具消费问题实在不少

  1月20日,李女士在红星美凯龙家具商场内的科迪博洛尼店购买一套家具,送货当天,厂家未按合同要求同时送来电视柜与茶几,两种商品送达时间相差一个月,另外茶几颜色也与约定不符。她多次催促更换茶几,商家却将店内一款样品送到其家中,李女士认为商家未履行合同约定,随即向消协投诉。经调查,该店已经撤场。按照“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租赁柜台购买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向柜台出租者要求赔偿。最终,红星美凯龙补偿李女士800元。

  日用商品投诉位列前五,家具类投诉占该类投诉的41.5%。主要问题是消费者定做的家具不能按要求送货,企业不履行合同。

  汽车维修也是投诉主因

  3月,张先生的斯柯达汽车因车窗起降器发生故障到宝坻区众兴源汽车修理厂维修。修理厂发现该车辆的变速箱、汽车阀体、电脑出现问题,在未通知张先生的情况下,进行了换件处理。无奈之下,取车时他交付4800元,并向消协投诉。消协认为,维修部增加维修项目或更换零售件时未征得车主同意,未履行告知义务,侵害了张先生的合法权益。最终,维修部退还换件费4500元。

  交通工具类投诉占总投诉量的16.9%,产品质量、维修服务问题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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