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环保局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电子档案

04.03.2016  20:13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形成雾霾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是污染排放日常监管的重中之重。为此,河东区环保局结合工作实际,在完善医疗机构、餐饮企业等“一企一档”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内容齐全、方便备查、即时更新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电子档案。该电子档案内容完全按照市环保局排污企业档案管理标准设定,与纸质档案内容一一对应。对于资料手续齐全的企业,电子档案用绿色标记,表示该企业目前没有环境违法行为;对于限期完成整改的企业,电子档案用黄色标记,表示需要执法队员及时跟踪检查并留存笔录;对于资料手续不全的企业,电子档案用红色标记,表示需要执法队员及时到企业取证、跟踪进度、立案调查。目前,全区29家加油、加气站的电子档案已建立完毕,对各企业的基本现状、排污情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及处理能力等信息做到了一目了然,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下一步还将建立印刷行业、汽修行业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