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排查VOC 保障环境安全
日前,按照市领导在“美丽天津。一号工程”领导小组第九次全体会议暨指挥部第十二次会议上的部署,红桥区环保局结合天津市VOCS排放企业清单、天津市小工厂、小作坊VOCS排放清单,在原有基础上增补新排查出的单位,将已关停、已迁址的单位作出调整,同时要求使用具有环保认证证书的水性、环保油墨。完善一张表格,做好档案备查,在地图中标注具体点位,按照时限上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