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通知》 要求在主题教育中进一步抓好学习教育 静下心来学习 沉下心来思考

17.06.2019  12:11

  近日,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进一步抓好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从严从实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通知》提出,要认真通读原文,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视察天津作出的重要指示,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悟其道、明其理、通其意、感其情,真正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各级领导班子要集中一周时间,采取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的形式组织集体学习,静心读书、潜心研究,不能用辅导讲座代替研读原文;市级党政机关、市管国有企业、市属事业单位要组织内设机构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可与本单位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集中学习同步开展。基层党支部每周要组织党员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各级领导班子在开展集中学习时要安排一天时间,紧扣市委《实施方案》中明确的4个专题,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理想信念、宗旨性质、担当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等进行交流研讨。基层党支部在集中学习中也要组织党员聚焦主题谈认识、找差距,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努力方向;交流发言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真正把自己摆进去,防止泛泛而谈、虚话套话,防止用工作问题代替思想问题。

  《通知》强调,要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可采取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请老党员老干部讲述革命故事、请专家教授讲党史国史等方式,充分利用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平津战役纪念馆等本市红色教育资源,对党员进行革命传统教育。要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围绕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天津实现高质量发展,采取辅导报告、专家讲座、专题党课等形式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形势,增强忧患意识,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各级党校要组建讲师团,根据《学习纲要》统一集体备课,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阐释工作。要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大力宣传革命前辈、英雄人物、时代楷模的先进事迹,组织观看《周恩来回延安》《焦裕禄》等影片,选树宣传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身边先进典型,编印先进典型事迹材料,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从先进榜样中汲取力量。要开展警示教育,收集整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查处和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编印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组织参观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展、新中国反腐败第一大案展览馆,以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让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受触动、受警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各级党校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课主课必修课,突出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专业化能力培训和知识培训,提高主体班次教学质量和水平。要全面加强党员培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知识技能教育,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32学时。各级党校要面向普通党员开设公共课程,组织党员进党校学习,增强他们的政治荣誉感和历史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