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布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天津市委市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制定并发布了《滨海新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 》。
《实施意见》对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了总体设计和全面规划,确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蓝图和路线图、施工图。共分三部分,54条。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针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面临的突出问题,依次提出优化政府职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深化执法改革、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等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并制定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明确要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和检查工作,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和法制机构建设。
《实施意见》立足于新区实际、解决新区问题、体现新区特色、符合新区需求,为保障滨海新区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实施、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美丽天津打下良好基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更好的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力争实现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