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出台综合性实施《方案》聚焦五大领域 深化农村改革

03.11.2015  09:35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5-11-0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从提高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出发,聚焦五大领域,进一步推进深化农村改革。这份文件2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


  方案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大领域。

   

  方案指出,到2020年,农村各类所有制经济尤其是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农村基层组织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农村基层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活力。


  方案明确了改革的七项原则:坚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保障农民权益,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循序渐进、试点先行,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顶层设计


  方案指出,农村改革综合性强,靠单兵突进难以奏效,必须树立系统性思维,做好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和主要矛盾,进一步提高农村改革决策的科学性。    “抓住改革牛鼻子,做足顶层设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叶兴庆认为,下一步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都会有进一步推进,与之相关的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修改有望加快。


  明晰产权


  方案提出,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必须以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    “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拓展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有利于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叶兴庆认为。


  培育新农民


  方案提出,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提出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家指出,方案传递出国家将大力扶持新型职业农民、新型经营主体的强烈信号,预计下一步财税、金融等相关政策均会向这方面明显倾斜。


  投入只增不减


  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文件体现出工业反哺农业、城乡协同发展的共享发展新理念。”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党国英说。方案还强调对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加以优化,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凤田认为,今后财政支农首先会向种粮大户、主产区等倾斜。


  政经分开


  方案指出,在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地区,探索剥离村“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开展实行“政经分开”试验。“中央文件首次提出‘政经分开’,借鉴了国企改革的经验,有利于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也有利于实现农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郑风田说。叶兴庆认为,实行“政经分开”试验,由有经营能力的专业机构对集体资产进行管理,实现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