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执法大队发布五一旅游出行提示

28.04.2015  17:23

    五一将近,在这里,天津市旅游执法大队要给广大游客提示几项旅游消费和旅游维权方面的注意事项:

    一、做好出行准备。旅游者在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时,一定要留意旅行社的资质。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还有些非出境游组团社,受出境游组团社委托,代理招徕出境游业务,也是合法的。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现在咱们本市具备赴台游资质的旅行社有9家,具体旅行社有,天津中国国际旅行社、天津市中国旅行社、天津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国青年旅行社、天津市经典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市大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市金龙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中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我市其余各旅行社暂无组织台湾游资质。

    建议旅游者在报名参团之前,先在天津旅游政务网上查询一下旅行社的资质是否合法再确定签约。有的“黑社”“野马”,会送票上门,目的就是为了掩人耳目,不让游客认清他们的资质。

    二、与组团社要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对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游览项目(包括自费项 目)、购物次数、是否转团、违约责任等进行仔细审核,了解清楚内容后再填写。

    三、要选择质价相符的品质团,不选择低价团。选择旅游产品不能一味考虑价格因素,更要注意旅游质量。低价旅游团会伴随着行程中大量的自费和购物,购物自费多,游览项目少,最终游客在自费和购物上的花费往往大于团费本身,抱着省钱目的参加低价游实际上往往并不省钱,服务质量也不好。旅游和买东西一样,一分钱一分货,千万不能贪便宜。

    四、警惕社会上的非旅行社打着各种旗号组织的旅游。比如,有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组织所谓“回馈客户,优惠旅游”的活动,他们以低价和免费旅游的形式,达到促销其保险产品的目的,他们往往与外地不正规的组织合作,且不与游客签订合同,也不提供合法的发票,一旦出现服务质量等问题,游客维权存在很大困难。现在还有微信集赞换免费旅游券等等,类似这些“免费的午餐”,最终游客不仅没有快乐旅游,反而还会带来身心方面的伤害,自身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所以,我们提示广大游客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五、做好维权准备,依法理性维权。旅游者如果发现行程中有服务质量问题,要及时留存证据,如旅游合同、旅游发票、购物清单和发票、有关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等等。在行程过程中,如果发生旅游纠纷,可拨打当地旅游投诉电话寻求解决,也可以拨打88908890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必要时,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另外,25日(周六)我队将在民园广场举办旅游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欢迎广大市民参加。

    最后,我们提醒游客朋友们,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