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旅游旺季及汛期全市旅游安全工作扎实有效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全国及全市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遏制涉旅突发事件发生,确保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市旅游局自进入暑期旅游旺季和汛期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旅游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过旅游企业自查、区普查、区互查、市旅游局抽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旅游安全隐患大整治。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迅速行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旅游企业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要求各旅游企业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对接水电气、通信部门,加强设施和管网检查,及时排除故障,确保安全。
自8月中旬开始的各区旅游安全互查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全市16个区共分为四个组,每个区轮流担任组长,逐区开展互查互看,主要查看旅游企业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景区预警措施、人流分流预案、消防安全、大型游艺设施设备维护、旅行社旅游包车等内容。各区旅游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共对我市59家重点旅游企业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联合检查,清理了一批旅游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员意识淡薄、消防设备操作不熟练、应急预案不完善等隐患,并及时上报市旅游局检查佐证材料,得到市局领导好评。通过检查,既促进了各区旅游管理部门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又极大的警示了旅游企业,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针对特殊天气,市旅游局与气象部门配合,通过广播、短信、网络等平台载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旅游安全提示,确保信息发布全覆盖、无遗漏。同时,加强对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强化群测群防。时刻注意防范强降水引发的城乡积涝、山体滑坡、小流域山洪等灾害,特别是蓟州旅游委与气象部门联动,及时关闭90余家景区,发布旅游安全提示,有效避免山体滑坡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
历时两个月,通过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共同努力,齐抓共管,确保了我市暑期旅游旺季及汛期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