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出台新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根据民政部门最新统计,全市共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1236人,这些孩子最渴望的莫过于父母的爱。如何弥补留守儿童缺失的亲情?本市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本市将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
为了确保每个留守儿童有人管,《实施意见》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开展定期排查,每季度更新一次数据信息,对每名农村留守儿童一人一档、建档立卡,全面记载农村留守儿童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实际监护情况、监护类型、家庭经济来源、救助帮扶情况等六大类信息,实现数据监测全覆盖。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不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
家庭:让未满16岁儿童单独居住生活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本市留守儿童中,有近八成由(外)祖父母监护,还有的由亲戚朋友监护,无人监护的35人。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撤销监护人资格,公检法将依法予以惩处。
政府:将留守儿童父母纳入保障范围
各区政府要落实各项支持外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要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农民工及家属落户。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
学校: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
各级教育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不因家庭变故而辍学。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