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天津市检察机关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暨《宪法修正案》宣讲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鸣出席仪式并领誓。市检察机关全体干警分别在市检察院主会场和所属院分会场同步参加宣誓。这也是宪法新修订后市检察系统举行的首次宪法宣誓仪式。
下午两时许,市检察院报告大厅大屏幕上国徽高悬,庄严隆重。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迪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宫鸣检察长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员列队站立,举起右手,跟读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宣誓仪式结束后,宫鸣检察长为全市检察干警进行《宪法修正案》宣讲,围绕宪法的历史沿革、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宪法修正案的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授课,并对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修正案提出了要求。他强调,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做到忠诚、全面、忠实、坚定、文明、廉洁“六个履职”,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切实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准确理解把握宪法修改的核心要义,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宪法意识,大力推动和保证宪法实施。
宣讲活动结束后,参会的干警纷纷表示:通过参加宪法宣誓仪式和聆听检察长宪法宣讲,对我国的宪法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作为检察干警,要严格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法律监督职责,恪己奉公、廉洁自律,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
市检察机关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暨《宪法修正案》宣讲会 -
天津13:56 04.05.2018 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