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日前,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等要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世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据介绍,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各级院党组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这条主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检察长于世平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与10名检察长就落实主体责任进行谈话,先后7次听取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各级院党组坚持领导班子“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年初制定《天津检察机关2015年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任务分解表》和《市院机关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的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的内容、方式和时间节点;出台《天津市检察机关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制定《天津市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同时,全年各级院纪检监察机构共开展督察347次,发现和解决了司法办案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对做好2016年的工作,于世平强调要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为全市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坚持做到有责必问,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坚持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不手软,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严管厚爱,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