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检查方式 注重监督实效 大额资金专项检查取得良好效果

23.11.2015  20:34
  为了有效落实市国资两委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的部署要求,近期,我第一监事会开展了对所监管集团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检查中我们改进方式,不就事论事,而是将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帮助企业从健全制度入手规范管理行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防范决策风险,收到较好的效果,如:   有的企业由于现行制度对“大额资金”事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或界定有偏差,细化、量化不够,操作性不强,我们建议集团结合自身特点细化量化内容,修改完善相关条款。

有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能涵盖所有大额资金支出事项,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事项能够做到集体研究决定,有些事项则由于时间紧就采用了联签方式,执行不够严谨规范。因此,我们建议集团还需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事项的配套办法,如:所属企业内部借款管理办法等。配套办法的内容、事项、金额要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内容相衔接,形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在办法制定过程中既要考虑严格程序可操作,又要兼顾提高效率不落空,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走过场,落实到位。

同时,还发现有的企业对大额资金的支出有重事前程序、轻事后管控的现象,我们都给予指出并及时提示风险。有的集团主要领导对我们的提示非常重视,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