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对我国农业生产的影响
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极端干旱事件的发生频率和强度都在不断加剧,我国农业生产受极端干旱事件的影响也日趋严重。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表明,从上世纪50年代到本世纪前10年,我国农作物的受灾面积增长了1倍,成灾面积增长了2.8倍;同期,受灾的严重程度显著提高,受灾面积中的成灾率从32%提高到58%;另外,极端干旱事件的影响范围也从50年代的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扩展到目前的东北、西北内陆和西南等广大区域。提高农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是实现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我国粮食安全至关重要。
由中科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主持,河南农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和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参加的“中国华北平原和鄱阳湖地区气候变化下水资源及其适应性研究”项目(2012~2015)于近期完成。日前,结合本项目,中科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组织召开《气候变化下水资源及其适应性研究》研讨会,介绍了课题相关研究成果。
该项目研究显示,到2030年,北方六大流域(松花江、辽河、淮河、海河、黄河和西北内陆流域)的径流都趋于减少,所有流域的农业用水量都呈现上升趋势,还包括长江流域、珠江流域、东南和西南流域。“在不考虑气候变化和水资源利用效益情况下,到2030年所有流域的水供需缺口都较为明显,气候变化进一步加剧许多流域水资源的供需缺口。”中科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黄季焜说。
课题组根据模型预测,在保持总播种面积不变情况下,到2030年,黄河流域的灌溉面积将减少0.18%,相应雨养面积增加0.18%,作物单产和总产量均降低1.16%。
此外,研究还表明,不同收入的农户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也有较大差异。低收入农户更容易受到极端天气的影响,因此而导致的减产比例更高,低收入农户组因农作物受损价值占家庭财产的比例高达21%,而高收入组的这一比例仅为2%。在应对干旱气候时,高收入组的农民更倾向于采用工程性措施,低收入农户更倾向于采用抗旱品种。
在政府层面,除预警信息提供外,贫困县在资金、技术和物资等政策方面的支持力度远低于非贫困县。贫困县只有28%的村能够得到支持,远低于非贫困县的47%。课题组建议,要高度重视贫困农户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将其纳入国家适应气候变化和反贫困规划,以完善我国适应气候变化的总体规划并促进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目标。
课题组提出,虽然气候变化对全国影响不大,但将加剧黄河、海河、辽河及淮河流域水资源短缺,同时会对农业供水可靠性产生不利影响。建议把北方地区水资源问题专门列入应对和适应国际气候变化的总体规划,同时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水资源短缺方面,要把农业供水的可靠性做为重点工作。
为了提高农业部门适应极端干旱气候的能力,课题组还建议:首先,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的投资,北方尤其要重视多水源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南方关键是把现有水利工程(尤其是中小型水利工程)的抗旱成效进一步发挥出来。其次,明确财政支持政策,建立健全抗旱预警信息系统,加强抗旱预警信息的有效发布。不仅需要利用多种渠道(例如手机短信、媒体和政府通知等)来传播信息,而且最好是灾前和灾后都提供预警信息,灾前主要是提供预防信息,灾后主要是提供救灾指导信息。第三,扩大技术、物资或资金等方面抗旱管理服务政策的普及面,提高支持力度。调研发现,技术、物资和资金方面的抗旱管理服务是促进农户采取适应性措施的有效政策之一,可是目前的普及面很低。因此,为了提高农户应对极端干旱事件的适应能力,国家急需切实落实在技术、物资和资金等方面的抗旱管理服务支持,尽可能提高此服务政策的受惠普及面,使更多的农户得到这一政策的支持,从而提高他们的适应能力。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