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综述
2014年,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特别是在纪律审查方面,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8534件,结案1836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715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01人,分别比上年度增长18%、17.2%、21.4%、50%。其中,省纪委对涉嫌违纪的省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审查的39人,查处省管干部贪腐类案件超过前10年的总和。
“如果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作风偏出一寸,那么纪检监察事业将会偏出一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把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着力在‘三转’上下功夫,在‘忠诚干净担当’上做文章,筑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保障之基。”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超英的一番话,道出了河北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
收拢五指握成拳——
抓住内设机构调整和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这一“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主责主业,增强办案力量
调整内设机构和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是推动“三转”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
在内设机构数、编制数、领导职数不变的情况下,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坚持以上率下、内部挖潜,大力推进委厅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经过两轮调整,委厅机关各内设机构职责更加聚焦,力量进一步向执纪监督一线倾斜: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5个增加到8个;具有执纪监督职能的部门达到13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2%;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人员编制由原来的91名增加到116名,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57%。
在完成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规范机构设置、明确机构职责、增强监督力量的要求,2014年12月,采取“上下基本一致”的方式及时启动了市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要求市纪委机构、职责、名称、排序等与省纪委基本一致。截至今年2月,全省11个设区市纪委共增设24个纪检监察室,11个设区市纪委执纪监督人员编制占编制总数的比例达68%。
此外,省纪委还积极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今年3月中旬,由省纪委常务副书记马玉蝉带队,先后派出4个专题调研组深入相关市县调研,就下一步的改革思路措施直接听取一线同志的意见建议。陈超英听取调研情况后,多次召集相关负责同志研究改革事宜。目前,试点县的改革方案已经初步形成,力争利用半年的试点工作,为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积累经验、闯出路子。
在推进省、市、县三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的同时,省纪委监察厅严格清理各级纪委议事协调机构,严格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兼职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把精力放在主责主业上。截至2014年底,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原有议事协调机构12164个,清理10056个,保留2108个。省纪委监察厅议事协调机构由165个减少至14个,清理率达到92%。省、市、县三级纳入分工兼职清理规范范围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共3021人,其分工已全部按要求予以规范。
握成拳更要强有力——
围绕提升依纪依法办案水平,强化培训、严格管理,着力打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尖兵
今年3月19日,为期3天的河北省纪检监察法规业务培训班开班。陈超英为300多名参加培训的纪检监察干部做首场辅导报告。他要求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深化“三转”,既要有“物理反应”,更要有“化学反应”。在组织、形式转变之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能力的到位,便成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点,而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更是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将2015年确定为“办案规范建设年”,对线索管理、立案报批、证据收集、审查谈话、案件移送、审理执行以及与公检法协调等环节,均制定严密制度,明确责任、严明纪律,切实压缩以案寻租的空间。
实行纪委领导谈话制度。凡是省纪委立案的案件,在移送司法机关前,案件主办室主任、副主任都要与主要被调查对象谈话,对一些重大或特别事项,案件主办室主任必须亲临一线指挥协调,对于特别重大案件,主管副书记、常委要亲自谈话,全面了解案情。
实行移送案件集体会审制度。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移送司法机关前,由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主管常委以及案件主办室、审理室、案管室主任和专案组组长对移送内容、移送线索等进行集体评议,真正做到集体研究讨论、共同评议审定。
实行证据把关制度。在案件调查阶段建立证据把关制度,将审理关口前移,由审理室派员对各纪检监察室已经立案调查的重大复杂案件,就违纪违法事实调取的证据进行审核把关,在调查阶段参与证据把关的审理人员不再参与该案件的审理工作。
在加强制度管理的基础上,河北省纪委从严格干部准入入手,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他们改变以往干部选调中法律、财务专业人员所占比例明显不足的现状,优先考虑具有与办案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坚持从实战需要出发,择优录取。今年3月,省纪委监察厅决定面向省、市、县三级公检法系统一线办案人员,省、市两级审计机关从事审计专业的人员,以及市、县两级纪委机关一线办案人员,选调一批干部,强化执纪监督机关人员力量。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正人必先正己,把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由于其特殊的身份和职责,一旦违纪违法,造成的影响和危害也更大。必须以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保障反腐败斗争的决战决胜。”基于这一认识,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健全内控机制,强化监督措施,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2014年机构改革中,省纪委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随后全省11个设区市纪委全部设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司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举报192件,初核110件,立案3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
“通过近一年的干部监督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依纪依法履职的意识进一步强化。”省纪委干部监督室负责同志对此深有感触。
突出对执纪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是内部监督的重点。今年年初,省纪委出台了《委厅机关执纪办案人员“十个严禁”》,从严规范执纪行为,架起了规范执纪办案的“高压线”;省委巡视办制定下发《关于巡视期间住宿安排和有关要求的通知》,对巡视期间的住宿、用餐标准以及用车、纪律要求等作出20条具体规定,并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干部监督的意见》,明确责任,通过签订承诺书、约谈、函询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在加强内部监督方面,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内部人员交流力度。”马玉蝉介绍,从今年起逐步建立实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在机关内部各岗位之间以及与派驻机构、巡视机构之间,定期轮岗交流,避免长期在某个岗位形成权力圈、关系网和利益链条,破解被“围猎”的问题。(记者 张素娟 通讯员 樊秀峰 李瑞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