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消防栓上线 湖南长沙消防栓分类取水

11.02.2015  10:48

天津消防网讯 近日,细心的市民一定能够发现,在城市道路周边一批红色消防栓换上了黄色新装,并标示有公益消防栓字样。同时也能发现,现在园林环卫的部门在取水时,都会选择黄色消防栓取水,而避开红色消防栓。据了解,为了规范安全栓的使用,确保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长沙市今年启动600个黄色专用公益消防栓,采用“一栓两用”制,专用于消防取水和公益取水。

分类消防栓使用,势在必行

目前长沙市共有8100多个消防栓,但由于规范不到位,市民自我意识不强等原因,消防栓无序取水问题时有发生,造成了不少的消防隐患。同时市民及有关单位无序取水、擅自开启消防栓的行为,也在无形中增加了消防栓的维护成本。

据长沙供水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1月1日至11月10日,长沙供水有限公司热线平台接到市民关于消防栓问题的投诉电话累计12327个。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擅自开启消防栓、随意取水的行为,已经成为市政消防栓漏水的重要原因。很多居民在擅自取水后不关阀门,消火栓频繁开启等导致了消防栓的维修率居高不下。一个消防栓可能一天内就要去维修几次,不仅损害了市民的公众利益,增加了社会成本,更重要的是无序取水造成的消防栓毁损,将对消防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可以说规范消防栓使用,提升市民消防意识,势在必行。

在此背景之下,今年年初,长沙市在内五区陆续启动了600个黄色公益消防栓,拉开了长沙消防栓分类取水序幕。从此,长沙市城市道路消防栓分为红色消防栓和黄色消防栓两类。红色消防栓只能用于消防取水,任何单位及个人非消防原因都不能擅自使用红色消火栓取水;黄色消防栓可用于消防取水和公益取水,城管、环卫、绿化等公益取水部门仅限在黄色消防栓上取水。

一车一证,规范公益消防栓使用

据了解,此次设置在内五区的600个公益消防栓,其位置大部分设置在供水压力大、水量充足非人口、商业密集及交通压力大的区域,这样设置将更加方便城管、环卫、绿化等单位公益取水。同时,为更加有序的使用这些公益消防栓,此类公益消防栓采取“制证许可”的方式授权,公益用水单位须到供水企业审核、制证后,方可使用。供水企业按照一车一证的原则,发证同时配发取水点示意图,粘贴于取水车辆上,规范作业。

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消防栓管理和维护

为配合此次消防栓上线,进一步规范长沙消防栓使用,明确责任和义务。2014年,长沙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和市水务局,对《长沙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几经研究,修改完善,形成了新的《长沙市消火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年2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第三条对消火栓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根据实际情况将消火栓划分为城市道路消火栓、单位消火栓和居民住宅区消火栓三类。城市道路消火栓的建设、维护、管理主体为供水企业。公安机关是消火栓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消火栓的监督管理。水行政、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为共同建设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做好消火栓的建设管理工作。

办法》同时还规定,“城市供水企业负责维护保养城市道路消火栓,供水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二十四小时故障报修电话。”对此,长沙城市供水企业——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公布了消防栓故障报修电话96533。

擅自使用消防栓,将受到处罚

办法》还对擅自使用消防栓的行为及处罚进行了规定。规定指出,除灭火救援和消防训练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消火栓取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火栓,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及其闸门井,不得在消火栓周围五米范围内堆放物品、摆摊、停车或者以其他方式遮挡消火栓。造成消火栓损坏的责任人应当立即报告维护保养单位,并承担修复费用,造成漏水的还应当承担漏水费用以及因漏水导致的其他损失费用。

擅自使用消火栓取水的,由水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可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处5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全体长沙市民都应该行动起来,保护消防栓设备,不擅自使用消防栓,发现市政消火栓有损坏或漏水的情况第一时间拨打96533报修电话,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责任编辑: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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