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国税局学法用法依法行政 为新区经济发展做好服务
今年以来,滨海新区国税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贯彻落实依法治税的执法理念,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主动寻找税收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把依法行政贯穿税收工作始终。
一、重视法治教育培训,形成学法用法常态化
区局制定并出台了《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围绕“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目标,制定面向不同对象的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教育培训机制,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
一方面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开展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增设“会前学法”环节,以宪法、税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为主要学习内容,筑牢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另一方面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抓好“两个结合”。一是法治教育与执法风险相结合。区局组织开展执法督察业务培训,深入阐述当前面临的税务执法风险以及风险防控对策,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变“被动执法”为“自觉从法”。二是法治教育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在区局依法行政培训中,邀请市局法律专家,结合近期发生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例、业务疑点,开展“以案说法”,加强执法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干部的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依托执法考核系统数据分析和应用,准确查找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采取管理措施,实现对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充分发挥法规部门规范执法、防范风险作用,严密监控执法考核系统预警信息,及时提醒、及时处理、及时整改。法规部门执法人员每天查看执法考核系统,对预警的执法错误第一时间提醒相关部门的责任人,并说明可能发生的执法风险,提醒责任人及时修改和纠正,减少执法错误的发生。同时要求相关业务部门随时查看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中预警监控模块,对相关预警指标在税收征管系统中随时修改、更正。
三、创新“三种方式”,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
进一步加大税收执法督察力度,根据2016年税收执法督察六项督察重点,统一部署,以点带面,创新三种方式。一是采取自上而下的执法督察与各部门日常执法自查自纠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各部门通过执法自查自纠,最大限度地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不规范问题。二是采取全面执法督察与专项执法督察相结合的方式,紧紧围绕督察方案开展工作,力求对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深查透。三是采取系统数据核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借助征收管理系统后台数据开展初步核查,同时实地到执法部门了解情况、查阅档案,查出问题随时指出、立即整改。
通过全面自查和专项核查,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为滨海新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