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三)

27.12.2014  19:33

  6、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如何发放?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按照《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半年或一年领取一次。


  7、离婚后还可以继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吗?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婚,没有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继续发放。


  8、对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造成重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如何处理?


  对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造成重复领取的,应停止发放并退回重复领取的奖励费。


  9、个人原因漏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否可以补发?


  因个人原因造成漏领的,不予补发。


  10、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怎么处理?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又要求生育的,应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放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证明之月起,停止享受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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