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天津市版权示范区县、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版权局、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天津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促进我市新闻出版、影视动漫、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工艺美术、纺织设计等版权相关产业的繁荣与发展,天津市版权局于2015年组织开展了“天津市版权示范区县、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评选工作”,在各区县版权局及天津出版传媒集团的大力推荐及各单位的努力下,经过严格评审,评选出8家市级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其中4家获得国家版权示范称号。
近日,2016年天津版权示范区县、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评选工作全面启动,为做好申报区县、单位、园区(基地)的推荐、遴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请各区县版权局及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按照《天津市版权示范区县、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津权〔2014〕13号),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动员,深入实地进行走访调研,充分挖掘版权资源,广泛调动版权相关单位的参评积极性,认真做好本区县及本区县所辖单位和园区(基地)的推荐、申报工作。
申报材料: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版权登记证书复印件、书面申请材料。
书面申请材料内容详见附件1中第六条和第七条。纸质申报材料上报一式5份。申报表电子版可登陆http://www.tjppb.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与纸质材料一并上报。
申报流程:申报版权示范区县工作由区县版权局牵头汇总申报材料,经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申报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由各单位在3月25日前向区县版权局提出申请,经区县版权局组织初评后,汇总上报。
申报时间:请于2016年4月1日前报天津市版权局。
附件:1. 天津市版权示范区县、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 管理办法
2. 天津市版权示范区县申报表
2016年2月19日
(联系人:天津市新闻出版局版权管理处 李文卫;
联系电话:28335745、15022363879
传真:28331888、 E-mail:[email protected]
地址:河西区尖山路82号、邮编:3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