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经验 完善机制 市卫生监督所召开项目化管理质量控制工作研讨会

19.09.2016  19:42
      为进一步加强所内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质量控制,天津市卫生监督所于8月23日组织召开关于调整项目化管理质量控制工作机制的研讨会议。会议由市卫生监督所党委委员、法制稽查处处长董绮娜同志主持,项目管理处室及业务处室的有关负责同志共计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和分析了项目化管理质量控制工作开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自五月份全面启动以来,项目管理质量控制工作运行逐渐步入正轨,各业务处室对质量控制工作的认知逐渐形成统一,质量控制考核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仍然存在点位空白和尺度不严等问题,表现为卫生监督信息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情况、执法监督平台信息上报情况还未纳入质控,项目执行处室自行制定的部分所内项目计划任务考核指标过于抽象而无法深入进行质控。经全面梳理所内11个常规业务项目、4个自主设计项目、1个上级委托项目和1个科研项目的项目计划任务书,可以直接提出细化考核指标的项目计划任务数共67项,占46.21%;无法提出细化考核指标的项目计划任务数共5项,占3.45%;需要由项目执行处室进一步明确细化考核指标的项目计划任务数共45项,占31.03%;已由其他职能处室考核,不宜纳入项目质控考核的项目计划任务数共28项,占19.31%。
      经过与会人员的积极讨论,会议决定对所内项目化管理质量控制工作机制进行调整。一是,在保留各项目执行处室自行制定的质控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对尚未开展的18项项目计划任务的质控考核指标由质控主管处室直接进行补充修订,特别是对督导检查类工作任务提出了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督导检查区县数量、督导检查内容、抽查被监督单位数量等量化指标;二是,为避免与处室考核指标重复,编制微信公众号信息、编制视频宣传信息等宣传类工作的质控考核指标;三是,新增通用指标考核指标,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与使用、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填报、卫生监督信息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填报,以及行政处罚案件查处四块工作提出具体详细的要求。
      此次研讨会议就所内项目化管理质量控制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就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统一了改进意见,为今后所内项目化管理质量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