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监狱积极探索引进社会资源帮教,着力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23.09.2016  23:32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滨海监狱积极探索引进社会资源,开展帮教活动,于2011年2月,与天津滨海新区司法局共建了“天津滨海蓝天教育基地”等帮教基地,逐步构建了“大墙内外资源共享、监狱和社会双向互动”的工作体系,实现了教育改造无盲点、衔接帮扶无缝隙、社会管理新突破,监狱与社会教育改造综合效能得到有效发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

  一、立足区位优势,探索教育改造模式

  一是利用社会资源,建立教育基地。天津滨海新区具有经济发展速度快、社会资源丰富的优势,为滨海监狱拓宽教育改造模式创造了充分条件。滨海监狱坚持因势利导、乘势而上,和新区司法局联合在监狱中建立了“天津滨海蓝天教育基地”,并逐渐建成了矫正与衔接办公室,文化课预前教育教室,习艺技术课教室和习艺课专用车间,为强化教育改造工作打牢了基础。二是争取多方支持,形成教育合力。在基地建立过程中,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均给予了大力支持,民盟天津市委、大港医院以及滨海新区部分企业,也都为基地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帮助,形成了司法行政系统为主导,民主党派、社会机构大力协作的运作模式。三是坚持建章立制,确保规范运行。在基地的运行过程中,滨海监狱不断总结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并及时形成制度规范。先后制定了《天津市滨海监狱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刑满释放人员双联预前教育实施方案》等制度规定,确保了教育基地规范运行。

  二、多方联合协同,完善教育改造格局

  滨海监狱以蓝天教育基地为依托,协同社会各界力量,不断丰富教育方法,完善教育改造工作格局。一是进一步丰富文化活动内容。联合民盟市委、滨海新区司法局、民盟区委等有关部门,连续五年举办了“心灵的碰撞——共享和煦阳光”、“共筑中国梦,立志向前行”、“情系高墙共唱梦想”等大型主题文艺汇演。通过健康有益的文艺活动,培养罪犯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精神,缓解监禁环境带来的压抑和烦燥。二是深入开展亲情帮教活动。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积极组织对部分特殊罪犯家庭进行走访,协调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帮助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缓解罪犯波动情绪,促使其安心改造。另一方面广泛开展罪犯家属进监区、法律援助和法院开设在大墙内等活动,与罪犯家属签订帮教协议书,提供法律咨询,解决罪犯和家属在法律层面的困惑。三是经常性开展义诊活动。滨海监和大港医院、市眼科医院深入沟通,达成合作意向,定期开展义诊活动,到目前累计开展大型义诊活动4次,为1280名罪犯进行了相关检查,为病重罪犯提出了系统的治疗方案。四是进一步拓展了安置帮教功能。与民盟新区委员会联合建立了“同心帮教基地”,与力神集团签定了刑释人员就业意向书,截止目前,已有29人通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有力促进了安置帮教政策的落实,为刑释人员再就业,以及顺利回归社会提供了实质性帮助。

  三、促进回归融入,筑牢最后教育关口

  对临释人员进行回归教育,是教育基地的一项重要职能。多年来,滨海监狱坚持利用教育基地,紧紧抓住罪犯释放前最后一个教育关口,开展内容丰富的回归教育。一是深入开展刑释前的思想教育。组织临释罪犯书写“新生历程”有奖征文、召开“回归立志座谈会”,开展队列训练及行为规范验收,巩固罪犯的遵规守纪意识。由主管警察撰写出监教育总结,对分管的临释罪犯进行出监鉴定和评审,逐一实施离监个别谈话教育,并组织举行告别仪式,缓解罪犯临释前的浮躁情绪。加强临释罪犯心理咨询和干预,帮助他们克服回归社会之前无所适从的心理,树立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和勇气。二是对临释罪犯进行适应性教育。进行适应社会生活能力的教育,包括形势政策、就业安置、市场经济、心理健康教育、理想前途等。加强对罪犯回归社会前的就业指导,联合滨海实业有限公司,开展实用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刑释后的就业能力;开展社会适应训练,模拟办理户籍、低保等手续的流程,增强罪犯回归后的生活能力。三是做好罪犯的出监评估。滨海监狱根据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考核情况、奖惩情况、心理测验情况、身体健康情况,对其改造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并依照有关规定,向罪犯原户籍所在地司法局提供评估意见和建议,以便于社区矫正、公安等部门掌握刑释人员在服刑期间的全面表现,并对其重新犯罪的可能性进行预测。四是巩固与社区矫正的无缝衔接。和社区矫正机构协同,确定了相关法律文书的衔接手续,以及需要移交的文件内容,并商定双方共同为临释罪犯提供管理、教育、帮助和服务等工作,由滨海监狱全面、准确地收集罪犯信息,及时报送给社区矫正机构,以便做好各项衔接和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