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尤权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
主持人 :网友们,大家好!欢迎走进在线访谈。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同志。尤书记,欢迎您!
尤书记 :主持人好,网友们好!
主持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方略,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首先,请尤书记谈谈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
尤书记 :好的。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义就是党要管党,党要管党首先就是要把管党的责任落实到位。我认为落实责任主要应当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党委主体责任要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对于各级党委(党组)来说,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职责所在,落实主体责任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不是可做可不做,而是必须要做。福建省通过连续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各级党委责任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但仍然有一些党委或者是党组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力,存在责任层层递减的问题。党委主体责任不落实原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一条还是对党要管党认识不够,没有把它作为党委的主要任务。因此,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党委要把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最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第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得到全面履行。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一把手”。从福建全省来说,我作为省委书记要对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同样,各地市、各部门党委(组)书记,也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只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到位了,大家都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主体责任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当然,班子其他成员也必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个同志都有自己的分管领域,也都有自己的“责任田”,不能只抓业务,不抓党风廉政建设。
第三,纪委监督责任要得到持续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缺一不可的,主体责任是前提和基础,监督责任是保障和支撑。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要找准职责定位,盯住监督主业,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党委是抓总的,是负总体责任的,同时又必须充分发挥纪委的作用,领导和支持纪委认真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要求,为纪委更好聚焦中心任务、落实主业主责提供保障。
主持人 :刚才,您从三个层面阐述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具体要求。我们知道,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同时明确要求,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落实主体责任要冲着纪律去。那么,您觉得为什么要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尤书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严明纪律,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宗旨,以及所处的执政地位和肩负的历史使命所决定的。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必须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没有纪律和规矩,或者有纪律有规矩但不严格执行,党的执政能力就得不到保障。因此,强调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治本之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前沿,这样才能确保大多数党员和党的干部按组织的要求约束自己,保持党的队伍的先进性。
把纪律挺在前面,关键是要严格执纪。党章明确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依然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背后,反映的是纪律不严、规矩不张。要打造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就必须让每一个党的组织、每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受到纪律的刚性约束,守住纪律这条底线。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加强纪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严格遵守纪律,在落实责任上把自己摆进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承诺,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
主持人 :的确,无论是从反腐败斗争形势看,还是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看,党委都要落实抓纪律建设的主体责任。接下来,请您介绍一下近年来福建在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尤书记 :我们在实践当中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制度上不能有漏洞,正像老百姓常说的,“针眼大的窟窿斗大的风”。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正在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扎牢扎实制度笼子,地方也应当从实际出发,对一些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作出更具体的规定。比如,针对土地出让中存在的问题,我们省委已经明确规定各级党委“一把手”一律退出各地土地管理委员会,由政府全面履行土地管理行政职能。又比如,我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明令禁止设置排他性条件,禁止招标过程中量身定制,对土地出让实行网上公开,实现地价一张图查询,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
二是着力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按照中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要求,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我们建立了省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并配套六项具体操作制度,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拉拉袖子、“咬咬”耳朵,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去年以来,已对109名省管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廉政函询省管干部25人,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纪检监察监督,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这里重点是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抓住管事、管钱、用人这三个最关键的环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我们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抓手,狠抓正风肃纪。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公务用车、住房和办公用房、秘书配备、职务消费、楼堂馆所建设、会员卡清退等问题,建立健全服务群众、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我们制定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特别重视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查处和问责力度。去年,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19起,处理240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6人,其中厅级干部6人、处级46人,省纪委实名通报16批78起典型问题。今年上半年,全省又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这里我想特别介绍一下,习总书记在福建工作近十八年,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好的传统和作风。当年习总书记在宁德地区工作的时候,针对改革开放初期部分干部中出现的工作不实、作风浮夸、脱离群众等问题,总书记当时就要求“领导干部要练好密切联系群众这个基本功”,并将之具体化为“四下基层”制度,也就是说,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概括为“四下基层”。针对一些行政机关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以及工作拖沓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总书记提出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调公务人员要牢记人民政府前面有“人民”两字,大力推行“马上就办”,强调“要讲求工作时效,使少讲空话、狠抓落实形成风气、形成习惯、形成规矩”。因此,我们要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倡导的这些好传统好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引导淳朴的民风社风,以淳朴的民风社风涵养清明的党风政风。
四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以惩治这一手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去年,我们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5779件,其中厅级干部案件17件、处级干部案件191件;今年上半年,我们又立案3495件,其中厅级干部案件13件、处级干部案件118件。严肃查办了一批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我们从严落实责任追究,实施“一案双查”。去年,共有185名领导干部受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今年上半年,共有423名领导干部受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
主持人 :听得出来,福建省在加强纪律建设方面确实是下了很大的功夫。您认为当前严明纪律、严格执纪重点要抓什么?
尤书记 :严明纪律、严格执纪,着力点都在严。习总书记对党员干部提出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和“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关键词也是严。我们认为,当前抓纪律建设,抓严格执纪,就是要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纪律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一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反复强调,在党的所有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也就是说,党员干部首先必须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要靠组织纪律来保障,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决不允许把个人置于组织之上,更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在实际工作中,要坚决按照中央的决定办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要严明廉洁纪律。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官从政的底线。守住“廉洁”这条纪律红线,一方面要抓紧惩处不放松,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使领导干部“不敢腐”。另一方面,要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推动各项廉洁自律要求转化为自觉,坚持抓早抓小,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三要严明工作纪律。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各种矛盾困难增加的情况下,严明工作纪律有着特殊的意义。严明工作纪律的重点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直面困难和矛盾,勇于担当、勇于负责,做主动有为的干将。同时,要下大力气着力解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现在乱作为的现象在减少,但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通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等措施解决好这些问题,促进党员干部既廉且勤、既干净又干事。
除这三项纪律外,党的其他纪律也都十分重要,我们必须把党的各项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主持人 :您刚才把要重点抓好的纪律内容讲得很清楚了,问题的关键在于执行,您认为怎么才能让纪律真正地立起来、严起来?
尤书记 :确实是这样,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就一定会形成“破窗效应”。纪律要立起来、严起来,我想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从这些年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党员干部出问题,甚至走向犯罪,无不是从破纪开始的。因此,一定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纪律第一道防线要把住。要经常性地、不厌其烦地对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进行纪律教育,增强纪律的存在感,让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对党员干部而言,收紧纪律的绳子是一种爱护,党纪不仅是戴在头上的“紧箍咒”,也是远离违法犯罪的“安全阀”。一旦党员干部有不当行为,纪律就率先反应,对越轨逾矩行为进行及时制止,才不至于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二是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纪律要立起来、严起来,必须全方位全覆盖,一把尺子执纪到底。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不能有特权、执行纪律不能有例外,所有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所有违反纪律的行为都要受到严肃追究。不能“看人下菜碟”搞选择性执纪,不能搞“法不责众”、“下不为例”。当前,还要防止从上到下执纪强度递减的现象,真正把纪律观念落实到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身上。
三是敢于亮剑,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发现问题要管,该查处的要查处,纪律才真正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两个眼都闭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该重处理的轻处理,该轻处理的不处理,或者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代替纪律处分,结果就是使本来可以得到纠正的“小错误”变成无法挽回的“大错误”。纪律要成为戒尺,就必须有纪必执、有执必严,有违必查、有查必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放任自流,该提醒的提醒,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不能等到法律底线被突破后才有所反应,切实维护纪律审查的严肃性。
四是抓住“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引领示范作用。在法治建设上,领导干部既可以起到关键的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的破坏作用。对纪律建设而言,道理也完全一样。当前,有的领导干部心中无纪,不知道纪律和规矩有哪些,根本不把违规违纪当回事,不懂“有权不可任性”的道理。抓纪律建设、严明纪律,要体现从严治吏的要求,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重纪律,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执行纪律,进而带动全体党员遵规守纪。
主持人 :我们刚才谈了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管住大多数。不过我们也注意到,目前还是有一些地方,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履职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等问题。想请教尤书记,您认为在具体工作中,如何落实追责问责的规定?
尤书记 :不落实主体责任,出了问题就要问责。在这个问题上,中央和省委的态度都十分清楚。但如何判断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了,具体到实际工作中,我们主要是看五个方面:一是看有没有抓加强教育,有没有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把欲望关进道德的笼子里;二是看有没有抓制度建设,有没有针对权力集中、腐败易发的领域和环节,制定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有没有存在有制度不执行、或者以各种名义规避制度的问题;三是看有没有抓“一把手”,上级有没有抓下级“一把手”,“一把手”有没有抓班子,班子成员有没有抓职责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四是看有没有抓查处,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有没有失察失管、避而不见、压案不查,甚至包庇纵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没有及时提醒、诫勉,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五是看有没有抓部署、检查、落实,部署有没有认真结合实际,检查有没有认真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落实有没有一抓到底、取得实效。这五条可能不一定讲得很全,但我认为是最主要的。没有做好这五个抓,出了问题的,就要问责。
主持人 :全面从严治党要敢于担当,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尤权书记给我们分享了很多他在这方面的认识和体会,也介绍了福建省的一些经验和做法。非常感谢尤权书记做客我们的演播室,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这一期话题的关注。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