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地“离境退税”拉动境外旅客购物消费
新华社昆明3月31日电(记者袁雪莲) 正在昆明旅游的韩国游客朴女士,得知此次旅行刚好赶上云南实施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决定增加一项购物行程。
“我很喜欢云南的民族工艺品,还有翡翠饰品,既然能够申请退税,我想可以给我的朋友们多带一点。”
30日,云南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自4月1日起,云南正式在试点口岸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依据这一政策,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同一人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即可申请退税,退税率为11%。
早在2015年1月,中国财政部发布公告,决定在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当年7月,北京和上海面向境外旅客实施购物离境退税政策。2016年,这一政策逐步扩展到天津、福建、厦门、四川等地。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陈述云认为,作为一项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优惠政策,离境退税在中国各地的实施,有利于引导消费回流,改变中国游客境外“血拼”的单线消费,促进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双向消费”。
在一些城市,这一政策实施的成效已经初步显现。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已开出离境退税单据1109笔,退税商品销售额约2229万元,涉及退税额约245万元。上海市半年内离境退税商品销售金额约为1500万元,政策红利初步释放。
陈述云认为,入境旅游的购物消费拥有巨大增长空间。中国旅游研究院日前发布的《2015中国入境旅游发展年度报告》显示,70%以上的入境游客消费集中在500至3000美元之间,其中旅游购物所占不到10%。
“美国的旅游购物消费比重为52%,新加坡为59%,与这些旅游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入境旅游购物消费比重差距较大,增长空间也更大。”陈述云说,作为中国旅游大省,云南正积极促进特色旅游产品开发,并着手改善购物环境,培训相应外语人才,以离境退税政策的实施为契机促进入境旅游购物消费。
记者注意到,为了更好地向境外游客宣传此项政策,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专门制作了不同语种的画册,详细介绍退税条件、退税流程、退税商店等信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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