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税务: 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29.07.2020  12:32

                为切实落实好“六稳”“六保”任务,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开展“扩围式”“穿透式”分析,准确定位风险点。根据疑点信息,及时对辖区内虚开发票“假企业”、骗取出口退税“假出口”和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假申报”的“三假”企业进行立案检查,并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及时“曝光”,让税收失信者无处可藏。据了解,仅2020年上半年全市税务稽查部门就在税务门户网站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了税收“黑名单”案件共计480件。

                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在一次税务检查中,发现天津市某货运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依法作出了追缴税款及罚款的处理决定。该公司在收到处理决定之初,心存侥幸,以各种理由拖延追缴税款的缴纳,拒不履行缴纳义务。经稽查人员多次督促仍不悔改。税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将欠税信息在网上公布,并推送至相关联合惩戒部门。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后,该公司负责人感叹道:“真是‘道路千万条,诚信第一条’。企业信用坍塌了,一切都无从谈起。

                据了解,纳税人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将会受到包括税务机关在内的34个部门采取的28项联合惩戒措施。不仅纳税信用级别会被直接判定为D级,涉税事项受到严格管理,在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乘坐高铁飞机等多方面也会被受到限制或禁止。可以说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上了“黑名单”还有没有办法挽回?据介绍,如果上了“黑名单”的当事人能在追缴欠税的期限内积极配合税务稽查部门及时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税务部门可不向社会公布或者提前撤出公布。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税务部门按照规定为企业进行的信用修复为其复工复产提供了帮助。

                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近日收到了来自天津某物流公司的一封“感谢信”和一面锦旗。该企业为了提升运力投入了大量资金,但突如其来的疫情导致资金链紧张,员工工资难以支付。在企业申请贷款时,由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该企业的处罚公示而遭到银行拒绝。了解这一情况后,第二稽查局立即调取了稽查案卷核实情况,该企业在收到处罚决定后,立即补缴了税款、罚金,并纠正了违法过错;同时,该企业近几年的纳税信用都保持在A级。在各项条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税务部门主动与多部门协调,协助其提供证明材料,帮助企业尽快完成信用修复,最终,企业顺利获得了专项贷款,解了燃眉之急。

                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为保好“”、育好“”、壮好“”,全力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天津市税务局还将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在“接链、促需、护企”上下功夫。努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推动市场主体更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