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纪委“三结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以后,河西区纪委监察局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这两项法规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采取“三结合”措施,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结合原文学。 11月6日,在区纪委常委扩大会上,传达了中共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并组织全委纪检干部30余人,专题学习了《准则》和《条例》。会上,参会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了《准则》和《条例》的全文,深刻理解了《准则》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会议要求,全区纪检干部要反复地、系统地学习原文,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结合自身学。 纪检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使命,必须抓好自身建设,强化责任担当。该区纪检干部纷纷表示,要对照《准则》和《条例》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查找不足,及时“消炎灭菌”,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明底线、知敬畏,当表率、做卫士。
结合工作学。 纪检干部作为纪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必须拥有过硬的业务素质,掌握好纪律这把“尺子”,量好纪、执好纪。《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针对这一显著变化,该区纪委监察局对纪检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要求全体纪检干部迅速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审查党员干部违反“六大纪律”上,转移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上,学以致用,真正使纪律成为纪律审查的唯一“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