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促维权 合作保稳定

11.12.2020  17:34

  为最大限度维护一名女孩的合法权益,作为变更抚养权案件承办方——市一中院民一庭庭长吕洪宁冒着瓢泼大雨驱车宝坻,宝坻区妇联、区人民法院、钰华街道妇联、婚姻家庭矛盾调委会成员组成延伸服务小组深入讨论,提前介入、沟通协调、心理服务、教育引导,大家锲而不舍,千方百计,共同努力,妥善处理了此案。

  12月9日,天津市妇联权益部和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联合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会上,再次讲起这个案例,在场的人无不为之感动。

  市妇联和市一中院建立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合作机制以来,积极协同配合,市一中院下辖的和平区、南开区、红桥区、西青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州区法院将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和妇联组织维权职能有机结合,会同7个区妇联及时研究婚姻家庭案件及妇女儿童保护的重难点问题,做了大量扎实细致有效的工作,依法保障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会上,市一中院民一庭庭长吕洪宁、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张金玲分别介绍了法院涉家庭暴力离婚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妇联受理处置家暴投诉情况;红桥区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冯晓飞、宝坻区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刘辉、西青区妇联社会工作部部长刘培培、和平区妇联权益科科长李增妍围绕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以及反家庭暴力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对依法妥善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行了积极探索。市一中院办公室主任、妇联主席祁玮,市妇联权益部相关同志以及7个区法院、区妇联相关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