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法制办深入市公安局调研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助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06.06.2016  16:40

  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行政执法总量占全市行政执法总量的90%以上,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长期以来天津市政府法制办对公安执法工作,特别是行政执法工作高度重视。2015年全市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成立以来,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将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作为执法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更好地掌握第一手情况,在市公安局的全力配合下,市政府法制办以公安交管部门为重点,对公安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第一手素材,为市公安局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出谋划策、把脉开方。


  6月2日下午,市政府法制办有关领导在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先后前往市公安交管局和平支队南京路与河北路交口执勤岗慰问执勤民警,听取执勤民警对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的汇报,参观了市交管局和平支队泰安道大队服务窗口、办案区、视频指挥中心,与市公安局法制办、执法监督处、交管局、消防局、出入境管理局、治安管理总队有关负责同志就加强公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座谈。


  根据调研了解的情况,市政府法制办有关领导就公安机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作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部门,公安机关执法工作覆盖面广,涉及到每一名公民,强化执法监督势在必行。市公安局各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执法监督机构权力运行“警示器”的作用,把执法监督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从上到下严格执法,敢于较真碰硬,监督到位,问责有力,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切实推进执法监督平台建设,提高监督效能。市公安局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平台全过程监督的作用,通过“制度+科技”的方法,提升监督效能。既要做好执法信息录入工作,保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也要加强对执法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应用力度,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都在平台上体现,每一个执法行为都在平台上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督。同时,建议市公安局认真研究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执法行为的监督作用,力争早日纳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


  三是切实提升服务意识,转变执法理念。公安机关作为全市行政处罚的大户,要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正确把握严格管理和优化服务的关系,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既要坚持严格执法、刚性执法,树立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又要注意执法效果,防止简单以罚代管,切实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同时要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加大执法标准化的建设力度,增强民警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执法服务,展示公安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和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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