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召开街道综合执法授权和人员交接工作会议
2015年2月6日星期五上午,河北区召开街道综合执法授权和人员交接工作部署会议,区委书记孙宝华、区长刘志强、常务副区长吕毅、区委组织部长沈志勇、区委办公室主任李春、区人大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岳洪、副区长周承光、副区长李志琦出席了大会。
从2月6日开始,街道综合执法权力正式下放到街道办事处。同时,所有被调整的执法人员全部一次性交接给街道办事处,2月6日下午正式报到,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全部一次到位。
孙宝华书记对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改革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执法下沉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重要改革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 要树立大局观念,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在思想、认识和工作上做好充分准备,积极稳妥地推动各项改革任务。 二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确保执法队伍稳定。 要严格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报到等工作,综合执法局、各街道、人力社保局要做好执法人员交接管理和各项衔接工作;要关心爱护干部,带着感情超前解决好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等问题,切实帮助执法人员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尽快融入街道工作。要稳定岗位,统筹考虑时间、工作需要和人员接替等因素,做到执法岗位和人员队伍稳定。 三是主动适应改革,认真履行好执法职能。 要处理好市容执法与街道执法关系,综合执法局要做好重要道路管理和授权管理事项,各街道要做好综合执法工作,有效解决以路代市、停车秩序、执法衔接等问题。要处理好部门执法与街道执法关系,在交接前接续执法,交接过程中紧密衔接,交接后对于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执法案件共同加强管理和协作。要处理好街道工作与街道执法关系,深入研究新增加的综合执法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为其它职能落实提供保障,认真学习有关管理条例,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要处理好强制执法与规范运作关系,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治理、早执法,总结过去综合执法工作经验,加强指导与行为规范。全区上下要共同努力,推动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刘志强区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服从大局。 推进这项改革是市委、市政府贯彻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的重要举措,改革的政治原则性强、标准要求高,各部门和街道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上来,讲政治、顾大局,扎扎实实地推进。 二是密切配合,平稳过渡。 各部门和街道要相互补位、相互理解和支持,深入细致地做好人、财、物及执法事项的有序衔接和平稳交接,坚决避免出现“真空现象”;要关心干部的思想动态,按照规定提供好、提供全必要的办公场所、设备,确保改革过程中“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干劲不减、工作不断”。 三是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各个街道要强化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意识,对如何承接好这支队伍要有决心、有信心、有招法,确保执法队伍下沉后有效果、有典型。综合执法局、法制办等部门要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切实加强培训。要制定有关考核体系,督促各个街道之间“相互比、相互看、相互学”,通过各个街道工作上水平,促进美丽河北建设上水平。
常务副区长吕毅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岳洪副主任介绍人员分配情况,周承光副区长通报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情况。
区编办、区法制办、区政府办分别介绍和汇报关于街道综合执法的人、财、物等改革方案。区委、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市、区执法权力下放的各部门,全区各街道办事处的党政主要领导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