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公众参与   确保民意表达 ——和平区开展依法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座谈会

04.06.2015  11:10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指出,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公众参与是信息时代政治社会生活中的常态,有效的公众参与应该是公众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良性互动的过程。公众参与机制有利于规范约束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限制政府公权,保障公民私权,实现权力制约与社会监督;有利于体现民众诉求,改善公权机关与民众的关系,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
近日,区政府召开了和平区教育局关于出台小学生入学新政听取公众意见座谈会,邀请了各界代表、社区代表、学生家长等共计20多人参加,对准备出台的小学入学管理办法予以论证。论证会由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庆主持,区教育局副局长陈志红介绍了出台新政的基本情况。
会上,参会代表纷纷发言,总体上表达了“这个政策比较合理,有一定的公平性,有利于稳定生源,合理配置资源。本市的和外地的都想在和平享受优质教育,造成资源不足,完全赞成此管理意见,保证真正的常住和平的居民的学位,当学位紧缺时不能让投机的占走学位。建议在宣传中加入适龄儿童数量和提供学位的具体数字,让公众充分理解政策,关注政策是一夜公布还是提前宣传。初接触政策从难受到听完介绍情况后的接受,相信群众也会有一个心理起伏,建议利用全媒体向社会交代现状分析,少走弯路。”但也有代表表示“要说明上位法,是否有立法权限,试行中会不会被叫停,向其他学校统筹安排是否违反就近入学,实施范围建议全体学校都用。
和平区教育局将对会上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吸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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