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全面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1.02.2017  16:3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部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规范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处罚行为,细化量化裁量基准,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从2016年上半年启动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目前各项基础工作已全面完成。一是深入调研论证。对现行有效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了系统全面梳理,参考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梳理需细化裁量基准的违法行为394项,设定了近1500个裁量基准。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向各区交通运输、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和委属执法机构等50余个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针对道路运输、公交、出租、轨道交通等重点行业多次开展专题研讨。三是严格审核程序。法规部门提前介入,逐项进行研究论证;委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通过,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后将《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正式印发执行。四是抓好教育培训。组织开展近300人参加的培训教育,有效提升了全系统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意识和规范裁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