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事故快处常见问题:“该撤不撤”致堵将被罚
天津北方网讯: 近期本市快速路接连发生轻微车损事故“该撤不撤”导致长距离压车拥堵情况。为此,交管部门采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针对事故当事人心中对快处机制的常见问题,有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2008年7月20日开始,本市交管部门就会同保险行业开始推行事故快处机制。目前快处中心已由2008年最初设立的8家增设至21家,覆盖市内六区、环城四区以及滨海新区塘沽、大港等大部分区县。全市各快处中心年均受理当事人自行协商事故6万余起,设立快处中心区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率达到50%左右。如当事人双方对责任分配、车辆定损等没有争议,通常在20分钟内就可以完成事故处理过程。如快处中心捷拓分中心平均每天受理30余起交通事故,一般都能在1个小时内解决完成,当事人对赔偿结果都很满意。为减少“该撤不撤”行为的发生,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一并处罚。
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承保4S店专修附加险的,保险公司将按照4S店维修价格定损理赔,其余车辆一律按照二级维修企业修理价格定损。对涉及无责方赔偿、要求去4S店的,无责方车辆投保了4S店专修附加险的车辆,可按照4S店价格定损,没有投保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按照二级维修企业修理价格定损,差额部分由事故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凡是按照4S店价格定损的,当事人理赔时应提供4S店专修发票,否则按定损价格的70%赔付。对于去哪里修车,快处中心会尊重无责方的意见,有责方应配合,无责方因有责方的交通违法行为产生车辆损失,有责方负有侵害赔偿责任,应予以赔偿,只上有交强险的车主,超出部分只能自掏腰包。
除了车损,当事人往往还会对于交通事故产生误工费、交通费、贬值费3类间接损失产生争议。本着确定事故情况、讲解法律规定、让当事人少跑路的工作原则,快处中心会在事故双方都认可前提下对各项赔偿项目进行调解。对于误工费,一般不支持除运营车辆外的诉求。私家车若在事故后一段时期内不能使用,合理的替代费用求偿是有法律依据的。快处中心受案范围是车辆的直接损失,对于贬值费快处中心并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