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东疆进口商品直营中心实施方案
03.11.2015 17:29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天津:计划在新区各经济功能区各设一家直营中心,每个区县计划设立一家直营中心,中心城区每个区可以设立两家。
北京:计划每个区县设立一家。
河北省和天津口岸腹地城市:每个地级市设立一家直营中心,中心城区人口超过100万的地级城市可以设立两家直营中心。
商品要求
必须是进口商品,主要经营从东疆保税港区、天津口岸进口的食品和一般日用消费品。必须具有进口商品报关单、卫生证书等相关真实材料,保证商品品质和可追溯性。要根据货物种类、货值等,采取大包装及单品等方式,加贴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制作的二维码标识。
模式 企业主办、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
条件 申请设立直营中心的企业需是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东疆片区注册设立的进口商品平台公司,负责运营直营中心的企业应是在所在行政区域注册设立的直营中心运营公司。
授权 按程序申办并对符合条件的直营中心,东疆管委会授权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东疆进口商品直营中心”,有效期限为两年。
监管主体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暨促进进口贸易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直营中心设立运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设立国有独资的东疆进口商品直营服务公司,受管委会委托承担直营中心设立运作和监管服务有关业务。
监管要求 东疆管委会将建立联动机制,联合直营中心所在地政府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设立和经营活动实施监管,东疆管委会将保证产品源头品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负责安全监管。根据属地管辖原则,进口商品平台公司须严格接受东疆海关、东疆检验检疫、工商、税务等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直营中心运营公司须严格接受所在地有关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03.11.2015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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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