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质监所提示游客 警惕“出境游保证金”陷阱

28.06.2017  17:25

      近日,本市旅游部门接游客举报,中国环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涉嫌侵占部分游客“出境游保证金”,据了解受害游客已经报警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伴随我国出境旅游市场强势增长,全国范围内旅行社不归还游客“出境游保证金”的案件接连发生。暑期将至,出境游市场又将迎来旺季,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别提示广大游客,警惕“出境游保证金”陷阱。
      案例:某市15名游客参加赴西班牙、葡萄牙的旅行团,报名时旅行社并未向游客提及“出境游保证金”事宜,临行前一日,旅行社电话通知部分游客因材料问题,必须交纳每人5万元“出境游保证金”,否则不能成行,游客焦急万分,与旅行社沟通却遭遇一系列打击。
      第一回合:旅行社为游客办理签证后告知部分游客材料欠佳,旅行社愿为游客团签承担风险,但需要收取出境游保证金,表示会在游客回国后予以归还,考虑到团期将至,游客对此并没有提出异议,随后将现金汇款至公司指定账户。
      第二回合:游客回国后,按照合同约定细节,在归国10日后向旅行社提出归还所交保证金的要求。旅行社口头答应,但需按照团队销签流程走,按惯例需十天左右时间,请游客等待。游客查阅所签协议中确有关于销签后十天归还的说明。
      第三回合:十天过后,当游客再次提出归还出境游保证金的要求时,当时为这些游客办理手续的旅行社工作人员玩起了失踪,游客只能向有关部门求助,后联系到该旅行社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因游客交纳时地接价格已涨,旅行社操作此团队赔了钱,游客每人需补交5300元团费才能退还保证金。
      面对事后旅行社的刁难,事前游客可以做些什么规避风险呢?
      一、选择正规旅行社,注意其是否具有出境游资质。如有疑问可向属地旅游部门咨询。使馆是不会收取出境游保证金的,旅行社为游客办理团签时,担心游客滞留才提出此类要求,通常对材料好的游客不会收取,游客可通过提交银行存款、房产、收入等证明来保证。
      二、采用现金担保一定要是银行托管形式。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应签订由旅行社、旅游者、银行参与的“出境游保证金”三方托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明确资金冻结的期限,资金解冻的条件、流程,以及划扣保证金的条件、期限、文本格式、账户信息等主要事项。
      三、切勿将“出境游保证金”转入个人账号。旅行社行业流动性大,工作人员更迭频繁,游客应该提高防范意识。
      四、“出境游保证金”通常在出游前1-2日收取,旅游结束后7日内返还。游客要警惕旅行社以销签为名延长退还“出境游保证金”时间。
      五、游客如遇到旅行社挪用、侵占“出境游保证金”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天津市旅行社诚信建设促进会公布7月份旺季旅游合理价格:
      新马双飞六日3980元(不含签证费)
      越南芽庄五日3680元(不含签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