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迅速贯彻落实房地产交易税收优惠政策
02.03.2016 17:37
本文来源: 财政厅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有关要求,我局积极会同市区两级房管部门,抓紧研究政策调整事项及应对办法,确保优惠政策于2月22日起正式实施。
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政策解读及征管系统修改事项,并将政策要求迅速传达至基层单位,确保优惠政策解释正确、执行到位。制发契税、营业税政策解读及办税操作指南发至地税、房管系统各单位,各区县地税局派专人驻守辖区房管局大厅,协同做好政策培训及纳税辅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疏导办税压力,简化办税流程,减少办税负担,确保征管秩序不散不乱。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2.03.2016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