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部门大力支持引滦入津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07.06.2018  21:21

根据我市与河北省签订的《关于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认定的2017年度跨界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近日我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支持潘家口、大黑汀水库网箱养鱼清理和引滦流域沙河水环境综合治理。

建立和完善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生态补偿机制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方案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市与河北省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实行引滦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对上游地区给予资金支持,能够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有效调动区域改善生态环境积极性,促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自《协议》签订以来,引滦流域各项水质指标年均值均满足Ⅲ类以上水质要求,滦河水生态环境已大幅改观。

下一步,市财政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统筹资金支持,加强生态保护制度建设,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并积极探索津冀引滦流域多元长效生态补偿机制,协调上游地区加大生态扶贫力度,协同下游地区保障饮水水质安全,同心协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