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劳模”不能一撤了之
05.05.2015 16:09
本文来源: Jwb.Com.Cn
据《今日早报》报道,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的某纺织公司在未补办环保审批的情况下,私自违法生产在今年3月遭媒体曝光。但该企业的负责人李某仍被评为越城区劳动模范,并于4月底登上当地媒体的光荣榜。就在光荣榜公示后仅一天,当地总工会表示,因该纺织公司存在问题,已取消该企业负责人李某的越城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从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本次被查出“未补办环保审批”之前,李某所在的纺织公司还曾在去年由于违法排放污水而受到过停产、罚款的处罚。可就是这么一个“屡教不改”的企业负责人,却能堂而皇之地当上劳模,对此我们不禁要问:从企业再次被查出问题到评选结果刊出已经一月有余,为什么李某仍能当选劳模?在评选劳模时有没有进行资格审核?
劳模所体现出来的人文精神,代表着一个时代的价值观、道德观和精神风貌,展示了中华民族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的崇高品格。所以,劳模评选必须是庄重的,透明公开的,岂能是说评就评、说撤就撤的儿戏?
劳动模范是我们身边的榜样,所以在评选过程中必须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纪律,而作为评选部门更应恪守原则。虽然有关部门在发现问题后已将李某的劳模称号取消,但对此事不应停留在表面的“一撤了之”,涉事人员被撤只能平息一时的舆论质疑,但其背后问题更值得重视与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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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2015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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