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检查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情况打通"最后一公里"
“海北州分管农牧、旅游的副州长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未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对农牧、旅游一把手进行及时约谈提醒;贵德、同德两县县直机关因受编制限制,纪检组长由副局长兼任,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相对突出;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三所高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二级院系延伸不够,压力传导不到底,责任落实不到位。”
这是青海省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工作开展检查调研时发现的部分问题。
为全面掌握全省不同性质、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情况,近日,青海省纪委组织七个检查调研组,由纪委常委带队,分赴8个市州、8个省直单位、7个省属国有企业和部分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群团组织、高等院校、新闻单位,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工作开展检查调研。其中,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多杰热旦带队对海东市平安区、民和县、互助县、循化县、化隆县和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进行了检查调研。期间,各检查调研组召开座谈会50余场次,还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的形式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工作进行了深入了解。
“党委(党组)统筹谋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制度建设,深化廉政宣传教育,坚持不懈抓好作风纪律建设,支持纪委推进“三转”。”调研中肯定了各级党委(党组)的工作成绩,但调研的重点不是肯定成绩,更为重要的是发现问题。
形式化、表面化。有的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的理解仍旧停留在会上喊喊、下去看看;有的单位没有发挥好约谈提醒红脸出汗作用,存在只制作表格进行登记,疲于应付的情况。
“三转”不彻底、不到位。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主业不聚焦,仍然从事与主责主业无关的工作;有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企业纪委书记能力不足,对纪检监察工作知之甚少,履责不到位……
对于这些调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调研检查组当场指出,并向被检查地区党委进行了反馈,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对于下一步的工作,调研检查组也给予建议。
压实“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要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担起来,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
做好分类指导。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二级单位、基层组织,要做好分类指导,织密织牢主体责任体系网。既落实共性要求,又要根据特点突出问题导向,增强针对性,避免“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
强化责任追究。及时梳理问题线索,对顶风违纪的问题严查快处,典型问题指名道姓通报曝光,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严格执行规定,落实好“一案双查”办法,形成震慑,以严格的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实践“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让一个党员脱管,不让一个党组织漏管。把“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定期分析研判,及时补齐短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青海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