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首次完成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18.09.2018  17:41

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将绩效管理对象由项目支出向部门整体支出拓展,市财政首次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近日,35个试点部门全部按要求完成了自评工作,对本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和履职整体效能实施了自我评价。

按照“积累经验、逐步推广”的工作思路,市财政选取35个已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市级部门作为首批自评试点,涵盖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多种部门类型。为做好此项工作,市财政参照财政部及我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资金管理、支出进度、产出效益等角度设计了9项自评指标,对指标含义、评价要点以及评分标准做出明确说明,要求试点部门严格按照自评指标进行自评打分。从各部门得分情况看,15个试点部门分数在90分以上,占43%;17个部门在80-90分之间,占49%;3个部门在80分以下。

下一步,市财政将基于此次自评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项目支出全过程监管。加强项目立项事前评审,完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研究跨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方法,确保从预算到决算全过程监管。二是完善部门整体支出指标体系。借助第三方机构和行业专家力量,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逐步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三是扩大绩效自评结果应用范围。以绩效自评为基础探索开展部门整体支出重点评价,研究将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适当挂钩。同时,将相关材料提供审计部门,借助审计监督力量,加强自评结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