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出行提醒:6条高速8个危险路段易发“小事故”

28.09.2015  16:56

  6条高速公路8个危险路段

  ■津蓟高速18公里至20公里 ■京哈高速宝坻服务区

  ■长深高速1083公里至1087公里 ■津沧高速54公里至56公里

  ■京沪高速98公里至125公里和145公里至147公里

  ■荣乌高速717公里至718公里和723公里至725公里

  天津频道 从交警高速支队了解到,往年国庆节期间,津蓟、京哈、京沪等高速公路事故较多,多以剐蹭、追尾类型为主。交管部门提示驾驶人注意安全,如发生非人伤事故应运用快处程序,减少因事故带来的堵车情况。

  近期,交警高速支队根据日常数据统计,总结出本市事故多发的6条高速公路8个危险路段,分别为:津蓟高速的18公里至20公里;京哈高速的宝坻服务区;长深高速的1083公里至1087公里;津沧高速的54公里至56公里;京沪高速的98公里至125公里和145公里至147公里;荣乌高速的717公里至718公里和723公里至725公里。

  交管部门表示,同在本市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之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单车损失在2000元以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并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自行撤离现场,协商处理。如事故各方车辆同时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则不受车辆损失金额的限制。

  那么,在高速公路上发生剐蹭、追尾等轻微车损事故后应怎么办?交管部门表示,发生符合自行协商处理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相互查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凭证,记录联系方式,固定事故车辆位置后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而当事人及车上人员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应站到高速公路护栏外并抓紧护栏以确保安全。交管部门特别提示,当事人在撤离现场前可以摄像、照相方式固定事故车辆位置,并以文字形式记录事故简要经过。记录事故经过时,当事人应注意写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高速公路公里数和上下行方向)、当事人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电话联系方式、车辆号牌等信息。驾驶人还需注意,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损事故完成上述处理程序后,车辆应就近移至服务区或驶出高速公路。(完)

[责任编辑: 金鑫 ] [编辑: 金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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