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公布

25.04.2017  21:00

  4月24日,市环保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本市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数据显示,一季度本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49天,同比减少9天;重污染天数16天,同比增加7天,细颗粒物(PM2.5)、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浓度同比均有所上升。

  今年3月,本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80,同比下降6.1%;达标天数18天,同比增加4天;达标比例为58.1%,同比上升12.9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2天,同比减少3天。PM2.5、PM10、SO2浓度同比下降,降幅分别为14.6%、26.9%、20.0%;CO浓度同比持平;NO2、O3浓度同比上升,升幅分别为18.5%、65.8%。

  根据3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结果,本市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武清区140万元、南开区120万元、静海区100万元、宝坻区80万元、河东区60万元、滨海新区40万元、和平区20万元。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津南区140万元、红桥区120万元、西青区100万元、河北区80万元、东丽区60万元、北辰区40万元、河西区20万元。蓟州区和宁河区不予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