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80多万户小微企业 去年受益减免税57.22亿元
03.04.2015 13:32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从4月1日由广东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举办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座谈会上获悉,2014年,在广东省国税、地税辖管的企业中,共有282.81万户小微企业受益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免税57.22亿元。其中:增值税减免税款40.42亿元,所得税减免税款13.5亿元,营业税减免税款3.3亿元。
据介绍,根据2015年3月份申报期的统计数据,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小微企业达到180.91万户,1-2月累计减免税款14.17亿元;享受免征营业税政策的小微企业11.5万户次, 1-2月累计减免税款7163万元。最新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扩大政策出台,预计将新增约3.8万户受惠小微企业,增加企业所得税减免额约5.2亿元。
作为小微企业数量最多的省份,在广东,小微企业已成为促进就业、升级产业、活跃经济、稳定社会的重要支柱。为解决小微企业希望享受优惠却“不会计算”、“怕麻烦”等问题,广东国税、地税部门创新思路,借力科技手段将“最后一公里”打通:通过对所得税和增值税电子申报软件进行多次升级后,实现了对纳税人自动提醒和告知、纳税人自我判断、优惠自动计算、主动放弃优惠办理指引等多项功能,助力小微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据了解,目前在广东国税系统,小微企业在网上申报时,当填写的应纳所得税额符合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时,系统会自动弹出提示对话框,告知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提示申报人进行判断,系统按照优惠税率自动计算应纳税额。此举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将过去纳税人主动申请享受优惠,转变为税务机关主动、及时给予纳税人优惠,实现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速递”精准化。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03.04.2015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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