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把“三述”测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重要依据
12月29日,甘肃省党政主要领导述纪述廉述作风大会在兰州召开。嘉峪关市委书记、临夏回族自治州州长、省发改委主任等9名市州党政主要领导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三述”,并接受省委委员、省委候补委员、省纪委委员等170多人现场民主测评。这是甘肃省委组织开展的第二次“三述”工作。
2013年12月,甘肃省委出台了《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省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要求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在一届任期内至少要向省委、省纪委“三述”一次,报告遵守纪律、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等情况。开展“三述”工作是甘肃省委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问题、发挥“一把手”示范带头作用的重要探索和制度安排。
在听取9名“一把手”“三述”报告后,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认为,比起第一次“三述”,此次程序更加规范,重点更加聚焦,联系实际更加紧密,达到了积极探索、建立制度、完善提高的预期目的。
各级要从更高站位来看待“三述”,准确把握其特殊作用和地位,认真参加“三述”活动、绝不能有“闯关”思想,同时要精心组织、扎实搞好本地“三述”工作,助推纪律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要完善推进举措,对报告内容作出更加明确、更加详细的规定,对不同对象提出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要求;丰富征求意见的形式,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全面、准确、客观了解掌握“三述”对象有关情况;抓好“三述”报告的审核,重点看是否回应了干部群众意见,是否主动查摆了存在问题,是否深刻剖析了深层次原因,是否逐一明确了整改办法。
要把测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素质评估、业绩评定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好情况反馈、督促整改、检查考核等后续工作,发挥好深化认识的教育作用、责任压力的传导作用、落实见效的监督作用、全面履职的促进作用,以“三述”带动党风政风民风不断好转。(甘肃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