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企业可向境外自主融资

16.02.2015  15:18

              根据最新政策,自贸区内的企业和多类金融机构可以更自由、更便利地从境外融得资金。这标志着自贸区金融改革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全面提速

  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改革迎来一次全面提速。今天,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企业和金融机构自主境外融资通道被全面打通。

  据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介绍,未来,自贸试验区企业和各类金融机构都可以自主从境外融资,与全球低成本资金牵手。

  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自贸区金融改革的重要一步,《实施细则》中有不少实质性突破。

  最为显著的是,《实施细则》扩大了境外融资的规模和渠道,企业和多类金融机构可以自主从境外融入资金。而且,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的融资规模从资本的一倍扩大到了两倍。

  同时,《实施细则》取消了境外融资的前置审批,扩大了经济主体的自主权。借债主体可按照自身资本规模的大小,在核定的规模内综合考虑期限、币种、融资类别等因素,自主决策以何种方式开展境外融资、多长期限、融什么币种的资金等,将这些本应属于企业自主决定的权利归还给企业。

  据介绍,未来,人民银行将根据系统采集到的区内主体境外融资实际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的监测管理,从宏观上把控境外融资的整体风险。

  据了解,《实施细则》的发布,意味着上海率先建立了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路径和管理方式,在路径上,全面放开本、外币境外融资。《实施细则》披露,将本、外币融资纳入统一的政策框架内,中外资企业或金融机构可依据统一规则,自主选择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还是外币资金。

  此外,《实施细则》创造性地使用风险转换因子(包括期限风险转换因子、币种风险转换因子、类别风险转换因子)来引导经济主体的境外融资结构。这种新的管理方式,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中长期资金,以及用于支持实体经济的资金,不鼓励短期融资。同时,表外融资也纳入境外融资的管理范围。

  针对境外融资的这些创新,人民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也启用了宏观审慎的新模式。据悉,人民银行可根据试验区跨境及跨区资金流动、区内及境内信贷供求情况,对境外融资杠杆率、风险转换因子、宏观审慎政策参数等进行调整,必要时,还可采取总体规模调控等应急管制措施。

  人民银行还根据系统采集的数据,以及自贸试验区经济金融运行和跨境跨区资金流动情况,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并可根据风险防控需要对风险预警指标和宏观调控政策工具进行调整和完善。

  张新认为,《实施细则》优化了境外融资管理政策,进一步完善了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将为试验区内企业通过自由贸易账户从境外融资提供更多便利,给予企业更多自主选择权,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管理成本。据了解,《实施细则》适用于整个上海自贸试验区,范围含扩区前和扩区后。

  据悉,自去年5月后,自贸区金改围绕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金融改革政策全面投入实施、以自由贸易账户为核心的强大的风险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目前,共有13家中外资银行接入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开立自由贸易账户10000多个;区内企业人民币境外借款累计发生120笔、金额197亿元,利率仅为4.2%,显著低于境内融资利率,大幅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张新表示,未来半年的核心工作是,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各个要素,使资本项目可兑换得到全面有序实施,自贸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外融资全面放开,上海个人境外投资落地实施,利率市场化全面推进,上海金融市场实现与国际市场双向开放,金融业准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金融监管的负面清单管理全面实施,以自由贸易账户系统为标志的各类强大的事中事后风险管理和金融安全系统全面到位。

  据悉,目前,“一行三会”正积极配合上海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按照中央有关部署,抓紧研究新一轮的金融改革方案,努力在金融中心建设、金融服务业扩大开放,特别是资本市场建设、资本项下开放等方面有更大的作为,积极推动自贸区新一轮金融改革取得更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