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下半月炉前煤煤质及烟气排放超标企业抽查名单公布

09.12.2015  16:14

按照《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指挥部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局严格煤质监督检查,加大抽查频次和覆盖面,自11月1日起,每半个月向社会公布炉前煤抽检结果和处罚情况,现向社会公布11月下半月燃煤设施炉前煤煤质抽查及烟气排放超标企业名单,我局将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超标企业处罚。

 

11月下半月燃煤设施炉前煤煤质抽查超标企业名单

序号

所在

区县

单位名称

监测结果(%)

备注

全硫

灰分

1

红桥区

红桥佳园里供热站

瑞景供热中心锅炉房

0.31

14.62

注1

2

滨海新区

天津大沽化工有限公司

0.64

13.68

注2

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天津分公司热电部

0.40

16.72

注3

4

天津市大港海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46

19.51

注1

5

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

1.44

15.07

注3

6

天津港益供热有限责任

公司福苑里供热站

0.44

16.53

注1

7

静海区

天保爱华(天津)热力

有限公司

0.30

12.87

注1

8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0.61

10.28

注1

9

武清区

天津天狮生命源有限公司

0.60

7.47

注1

10

西青区

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

1.16

13.56

注4

11

宝坻区

天津市恒安供热发展

有限公司

0.26

14.57

注1

备注:煤质执行标准参照天津市《工业和民用煤质量》地方标准(DB12/106-2015),其中 1 执行非发电工业用煤二类烟煤标准(全硫≤0.50%,灰分≤12.50%), 2 执行发电用煤一类标准(全硫≤0.50%,灰分≤12.50%), 3 执行发电用煤二类标准(全硫≤0.80%,灰分<16.00%), 4 执行非发电工业用煤一类烟煤标准(全硫≤0.40%,灰分≤11.50%)。


 

11月下半月燃煤设施烟气排放抽查超标企业名单

序号

所在

区县

单位名称

监测结果(mg/m 3

备注

SO 2

NO X

1

西青区

天津宝胜热能投资有限公司

466

350

注1

2

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

757

222

注1

3

滨海新区

天津大沽化工有限公司

189

85

注2

备注:废气执行标准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其中注1执行“SO 2 ≤200 mg/m 3
NO X ≤400 mg/m 3 ”排放标准,注2执行“SO 2 ≤100mg/m 3 ,NO X ≤200mg/m 3 ”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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