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贼技术不熟爬货车跌落 反被同伙碾压致死
以为是在演电影?其实是在盗窃!不过,这超高技术难度的盗窃,因为飞贼技术不熟给演砸了,自己反倒被同伙撞死。昨日,广州交警部门通报,破获一起离奇交通肇事逃逸案。与此同时,截至9月11日,交警部门的“蓝剑2015”网上在逃人员集中抓捕行动,一个月抓获在逃人员45名,其中危险驾驶罪弃保人员38人,交通肇事罪在逃人员7人。
离奇肇事逃逸案:机动车撞人?爬货车跌落被碾
就像好莱坞电影一样,盗贼团伙驾驶一辆面包车跟踪尾随一辆大货车,由团伙成员贺某在尾随过程中站在面包车车头,伺机攀爬跳上前方行驶中的大货车车尾行窃,但跳车一刹那,贺某在半空中跌落,刚好被在后面驾驶面包车尾随的同伙唐某某碾压致死。事发后,同伙唐某某驾车逃逸。
昨日,广州交警部门通报,破获了一起离奇的肇事逃逸案。2014年3月19日凌晨2时许,在白云区石沙路千惠鞋厂路段,贺某攀附在犯罪嫌疑人唐某某驾驶的机动车车头,尾随一辆由南往北驾驶的货车,贺某在往前方货车攀爬过程中跌落,被唐某某驾驶的尾随而来的机动车碰撞,造成贺某受伤。事发后,唐某某驾车逃离,伤者贺某被送往医院,但因抢救无效死亡。
广州交警侦查大队王警官说,当时接到报警称是一辆机动车撞了行人,但警方看了监控视频后发现这起事故有些蹊跷。视频显示,事发当时,一辆白色面包车一直紧紧尾随在一辆大货车后面,面包车车头上居然站着一个人,准备向前方的大货车车尾攀爬跳过去,但在攀爬过程中跌落,后面紧跟的面包车刹车不及,从这个人身上碾压过去。
办案民警破案:锁定犯案同伙 城中村擒获“老鬼”
办案民警判断贺某当时正伙同逃逸司机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从而判断死者贺某应与逃逸的犯罪嫌疑人相识,当民警向贺某的家属了解情况时,家属闪烁的言辞更令办案民警感到内有隐情。经过多番思想攻势后,其家属终于承认贺某与逃逸的犯罪嫌疑人相熟,但只知道嫌疑人绰号为“老鬼”,其他的并不清楚。
办案民警查实“老鬼”的真实身份为唐某某,唐某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2012年刑满释放。办案民警多次与唐某某取得联系,敦促其尽快投案自首,唐某某虽对驾车撞死贺某后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自己刑满释放不久,害怕将被从重处罚,所以拒绝投案自首。
广州交警于是对唐某某实施网上追逃,办案民警联系上其妻子,要求她致电唐某某劝其尽快投案自首,但唐某某依然拒绝。办案民警判断唐某某仍在广州市石井地区活动,遂对石井地区的城中村展开排查工作。2015年9月9日深夜,办案民警终于在城中村内的一栋出租屋前将其抓获。
疑犯唐某某对自己于2014年3月19日凌晨驾驶机动车撞死贺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案发当晚曾与贺某合谋通过尾随方式盗取途经货车车上财物。唐某某声称,其老婆一直要其去自首,“现在被抓获,家里人也可以放心了。”
交警“追逃”一月抓获45人
据介绍,广州交警自2015年8月11日起开展代号“蓝剑2015”的网上在逃人员集中抓捕行动。据统计,截至9月11日,广州交警共抓获网上在逃人员45名,其中危险驾驶罪弃保人员38人,交通肇事罪在逃人员7人,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广州交警侦查大队王警官介绍,广州交警近期开展了代号为“蓝剑2015”的网上在逃人员集中抓捕行动,主要针对肇事逃逸且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因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后弃保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展开集中抓捕,上述被列为抓捕目标的犯罪嫌疑人都存在着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多次传唤都拒绝到案的违法事实。
据悉,在此次追逃专项行动期间,行动小组的足迹遍布广东、云南、广西、贵州、湖南、河南、四川等8个省40余个大小城市,成功抓捕网上在逃人员45名。
追逃故事
1
酒驾被罚款 拖延执行被逮捕
2012年8月6日1时16分许,犯罪嫌疑人张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轿车途经广州市越秀区内环路黄埔大道放射线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因张某拒绝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鉴定机构进行检测,张某血液的乙醇(酒精)成分含量为157.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肇事嫌疑人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移送起诉,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7日对其作出拘役一个月并罚款2000元的判处,因张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07月16日作出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决定。交警部门在收到逮捕决定后,曾多次敦促其尽快接受处理,但张某一直以各种借口进行拖延。办案民警于8月19日在天河区天河北路将张某抓获。
2
涉危险驾驶 取保候审后逃回老家
2013年10月31日15时40分,刘某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在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明星村明星南路6号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因刘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送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刘某某血液的乙醇(酒精)成分含量为183.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2013年11月15日,犯罪嫌疑刘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广州市公安局执行取保候审。后因刘某某多次传唤都拒不到案处理,2014年9月22日,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广州市公安局对刘某某执行逮捕。
交警部门在收到逮捕决定后,曾多次敦促其尽快投案接受处理,但刘某某态度强硬,表示拒不接受法律的处罚。办案民警通过研判发现刘某某在取保候审之后,很可能已经潜逃回到湖南的老家,民警决定对其进行追逃。
2015年8月24日,办案民警来到湖南省常宁市,经对刘某某家中的情况进行摸查,确认其已潜逃回家。当晚21时10分,在辖区派出所的协助之下,办案民警成功在刘某某的家中将其抓获,当刘某某突然看到出现在眼前的“熟悉”面孔时,不得不低头认罪。(文/记者李栋 通讯员交宣)